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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科技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的通知
2016-05-05 18:52  

(一)学习培训(5月10日前完成)

1.各单位组织学习清查文件,准确掌握清查内容与程序,要求任务清楚、操作可行、责任明确、科学高效、不留疑点。

2.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对各单位业务人员及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讲解资产清查内容、程序和办法,明确资产盘点表、明细表、清查表及汇总表的填写要求,发放清查材料

(二)清查盘点(5月25日前完成)

各单位具体实施资产清查,如实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完成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对于账物卡不符(有账无物、有物无账、信息有误、校外租借物品等)及其它问题,查明原因,提交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三)审核复查(5月31日前完成)

由审计处负责,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审计或评估机构,对学校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车辆、大型仪器设备、在建工程、后勤服务、出租出借等专项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

各专项清查组进行必要的抽查和复查,审核复查单位存在的账物卡不符及资产损益情况,完成专项清查小组工作报告。

(四)汇总及报表(6月30日前完成)

清查办公室汇总完成学校资产清查报表及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成清查工作报告及报表上报。

学校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按教育厅要求进行,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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