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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安全管理制度
2015-01-09 11:51  

    为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制度。

一、严格遵守防火、防盗等规章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确保单位财产、文件资料及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

二、处室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各科长是各科室安全的第一负责人,每位工作人员负有分管的直接责任。在工作中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

三、定期或不定期举行防火、防盗等日常性安全教育和法规性安全知识教育。

四、文件、资料、材料等档案应及时整理归档,重要的资料及电子文件应进行单独存放和备份,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和外借。

五、各办公室门与办公桌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使用。严禁将钥匙交给亲友使用。

六、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等有隐患性的工具,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符合安全操作使用要求。

七、办公室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应将保管的柜子与办公桌抽屉锁上,每天下班最后离开者应关好门、窗、橱、柜,并关闭所有电器电源。

八、妥善保管好公、私现金及贵重物品,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置放在无锁的地方,谨防失窃。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相关物品到办公场地。

十、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

处长办公室(逸夫楼610)——防火、防盗、水电安全责任人:贾晓霞

副处长办公室(逸夫楼612)——防火、防盗、水电安全责任人:张勇

采购科(逸夫楼611)——防火、防盗、水电安全责任人:姬海峰

                        文件、档案、资料责任人:彭兰君

校产科(逸夫楼609)——防火、防盗、水电安全责任人:马毅

                        文件、档案、资料责任人:郭红丽

资产科(逸夫楼608)——防火、防盗、水电安全责任人:李东平

                        文件、档案、资料责任人:刘俊华

库房、闲置房——铲车、 防火、防盗、水电安全责任人:韩军

                库房管理安全责任人:钱栋孝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安全责任人: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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