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财办[2016] 45号
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条码化管理的通知
省属各有关高校,厅属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事业单位,厅信保处: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条码化管理的通知》(陕财信办〔2016〕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洪亚玲
电 话:029—8866892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不予公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条码化管理的通知
陕财信办〔2016〕2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省管县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程跟踪,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要求,为下一步实行动态管理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条码化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条码化管理的意义
资产条码化管理,是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赋予每个实物资产一张唯一的二维条码标签,并对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到报废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其意义在于:一是从根本上杜绝人工盘存中存在的错、漏、重等现象,避免录入数据人为错误的发生,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从而大幅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二是有效解决资产管理中账、卡、物不符,资产盘存不清、闲置浪费和资产流失等问题。三是为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全面、可靠、高效的动态数据与决策依据,实现资产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与标准化。
二、工作要求
1.资产数量在500件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实施资产条码化管理。
2.批量条码化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
3.资产条码化管理工作务必于2017年3月31日前实施完成。
三、其他事宜
1.条码化管理设备必须与资产管理系统相结合使用,软硬件兼容性良好,可实现无缝对接(兼容性能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测试报告为准)。
2.条码化管理设备必须具有资产盘点功能,支持二维码扫描,同时可实时显示资产名称、资产类别、资产编号、使用部门、取得日期等关键信息,结合系统数据自动进行科学分类。
3.条码化管理的资产统一实行二维条形码,确保一物一码,并粘贴于对应资产表面或侧面,保持平整、便于扫描。资产卡片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晰、经久耐磨、保存完整。
联系人:信息化建设管理处:陈剑林029-68936182
采购与资产管理处:杜阿团029-87611725
陕西省财政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