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厅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对先进个人进行了民主评选。现推荐刘俊华同志参评2021年度厅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和邮箱:
校纪委综合室:029-86168052 jwb@sust.edu.cn
保障党委:029-86168232 bzdw@sust.edu.cn
国资处:029-86168115 gzc@sust.edu.cn
陕西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