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的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
三、负责国有资产的转让、调拨、报损、报废、处置等工作。做好全校资产报减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四、制定归口管理的十五大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负责15大类固定资产的帐、卡管理和统计年报工作。
五、负责统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六、负责自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及验收等工作。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