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全校土地、房屋、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按照国家和市、区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对学校土地、房屋依法管理,确保学校房地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利用。
二、根据国家房改政策和校房委会制定的教职工住房管理办法,负责职工住房分配和调整工作。
三、负责对学校各类公用房的管理,包括新、改、扩建建筑的验收,新、旧房屋的调查、分配、调整,教学、科研、党政办公用房面积的核算等,根据教学需要,作好教室、实验室、生产和行政用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四、编制办公家具的采购供应计划,并负责到货验收、供应、维修等工作。
五、按照房改政策积极办理房产权手续,搞好住房改革。
六、管理家具库房。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